• 如皋市袁桥镇何庄新村上海花园二期住宅小区(8#--23#)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
  • 资讯类型:政策法规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5-06-10  /  浏览:6853 次  /  

皋价发〔2015〕74

南通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

你公司《关于报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》收悉。

根据《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价规〔2013〕4号)、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〉(试行)和〈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〉(试行)的通知》(皋政办发〔2010132号)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,同意对你公司与南通豪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《〈上海花园〉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》中8#--23#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备案,备案标准为:1.10/平方米.月,公共能耗费按实分摊。

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,服务内容、收费项目、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公布,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要求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,自觉接受业主和物价部门监督。

附件: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

  如皋市物价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5月26

抄送:市城市管理执法局,市物价局检查分局

附件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

物业服务企业名称:南通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 

 

物业服务

企业负责人

张俭荣

联系电话

81715123

备案住宅

小区名称

袁桥镇何庄新村上海花园二期(8#--23#)

备案住宅小区地点

如皋市开发区通城大道1号

物业服务等级

收费标准

综合管理服务等级

四级

收费标准

0.24

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等级

四级

收费标准

  0.32

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等级

四级

收费标准

  0.15

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等级

四级

收费标准

  0.07

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服务等级

三类

收费标准

  0.26

收费标准合计(元/平方米.月)

1.04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备注:如皋市袁桥镇何庄新村上海花园二期住宅小区(8#--23#) 前期公共物业服务费应按1.04/平方米.月收取,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,结合本地实际,可上浮10% ,实收1.10/平方米.月,公共能耗费按实分摊。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含公共部位、排水系统、供水系统、公共照明系统、消防系统、智能化系统、避雷系统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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