皋价发〔2014〕169号
江苏星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报备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》收悉。
根据《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价规〔2013〕4号)、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〉(试行)和〈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〉(试行)的通知》(皋政办发〔2010〕132号)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,同意对你公司与江苏华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《新都国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住宅楼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备案,备案标准为:1.50元/平方米.月,公共能耗费及电梯水泵运行能耗费按实分摊。
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,服务内容、收费项目、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公布,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要求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,自觉接受业主和物价部门监督。
附件: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
如皋市物价局
2014年11月7日
抄送:市城市管理执法局,市物价局检查分局
附件:
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
物业服务企业名称:江苏星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物业服务 企业负责人 |
单美芳 |
联系电话 |
876156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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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住宅 小区名称 |
新都国际小区 |
备案住宅小区地点 |
如城镇皋南新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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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等级 、 收费标准 |
综合管理服务等级 |
四级 |
收费标准 |
0.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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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等级 |
四级 |
收费标准 |
0.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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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等级 |
四级 |
收费标准 |
0.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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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等级 |
四级 |
收费标准 |
0.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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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服务等级 |
三类 |
收费标准 |
0.7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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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合计(元/平方米.月) |
1.6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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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新都国际住宅前期公共物业服务费按1.50元/平方米.月收取,公共能耗费及电梯水泵运行能耗费按实分摊。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含电梯、排水系统、供水系统、公共照明系统、消防系统、智能化系统、避雷系统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