皋价发〔2014〕155号
南通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报备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建议》收悉。
根据《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价规〔2013〕4号)、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〉(试行)和〈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〉(试行)的通知》(皋政办发〔2010〕132号)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,同意对你公司与南通濠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中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备案,备案标准为:多层0.70元/㎡.月,高层1.30元/㎡.月;公共照明、水泵、电梯运行电费等能耗费用按实分摊。
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,服务内容、收费项目、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服务地点醒目位置公布,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有关要求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,自觉接受业主和物价部门监督。
附件: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(一)(二)
如皋市物价局
2014年10月17日
抄送:市城市管理执法局,市物价局检查分局
附件:
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(一)
物业服务企业名称:南通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物业服务
企业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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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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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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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370915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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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住宅
小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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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山新村车站小区1、3#楼(高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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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住宅小区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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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22、23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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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等级、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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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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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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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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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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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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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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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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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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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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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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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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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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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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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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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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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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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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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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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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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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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合计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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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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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高层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服务等级标准(元/㎡.月)包括公共部位0.10、供水系统0.08、照明系统0.07、消防系统0.08、智能化0.08、电梯0.30、排水系统0.03、避雷系统0.02。公共照明、水泵、电梯运行电费等能耗费用按实分摊。实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为1.30元 /㎡.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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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(二)
物业服务企业名称:南通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物业服务
企业负责人
|
张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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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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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370915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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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住宅
小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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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山新村车站小区4#楼(多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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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住宅小区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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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22、23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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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等级、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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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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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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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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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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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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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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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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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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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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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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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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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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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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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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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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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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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服务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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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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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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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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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合计(元/㎡.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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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7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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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、保养、维修服务等级标准(元/㎡.月)包括公共部位0.04、排水0.03、照明系统0.02、消防系统.0.02、避雷系统0.02。实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:0.7元 /㎡.月,公共能耗费用按实分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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