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公积金购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
  • 资讯类型:楼市要闻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0-03-01  /  浏览:925 次  /  

3月1日起实施 此前贷款按原规定执行

  继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提高以后,公积金贷款也出台新政了。

 

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从3月1日起,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。

  市公积金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《关于调整“二套住房”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》。通知称,自2010年3月1日(含)起,借款申请人购买“二套住房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),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。对于2010年3月1日(不含)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,仍按照原规定执行。

  记者了解到,在出台此项新政之前,北京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,按“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最低三成;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最低两成”执行。

 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出台此项新政的根据,是本周北京市11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贯彻国办发[2010]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即业内所称的“北京11条”。“北京11条”中第四条明确表示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,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。因此在二套房商贷之后,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提高至四成以上。

  解读

  改善性需求将被抑制

  对于公积金政策的调整,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表示,这是过去所不曾有的,种种迹象表明,外松内紧的紧缩房地产流动性的信号越来越清晰了。

  “我爱我家”副总经理胡景晖表示,公积金的使用人群多为自住性需求的购房者,在过去政府层面的调控,无论是收紧还是放开,从未涉及到公积金层面。据介绍,在“我爱我家”办理购房业务的客户者中,使用贷款的占到总人数的2/3,这其中,使用公积金的又占到1/3,换句话说,约有23%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,比例相当可观。“这一次将调控之手伸向了公积金,实际上就是将改善性需求也划到了投资、投机当中进行管理,目的就是方便执行,但对自住型购房者却不是好事。”

  他表示,二手房市场在经历了去年一年火爆的市场后,绝大部分首套置业的需求已经释放,原本支撑今年自住型需求市场的购房者主体应该是改善性需求,但此次公积金将首付比例提高至40%,让许多首付能力不足的购房者不得不放弃购房需求,但对投资投机并未构成真正的打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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